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财政信息
南宁市西乡塘区地方税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西乡塘区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
南宁市西乡塘地方税务局于2005年8月挂牌成立,负责西乡塘辖区的地方税收征收和管理。西乡塘区地方税务局自组建以来,认真贯彻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和西乡塘区党委、政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宗旨,大力组织收入,加强科学征管,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主动融入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情况
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征管和科技发展股、征收服务股、收入规划核算和财务管理股、人事股、纪检组等7个内设机构,有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第三税务所、坛洛税务分局、金陵税务分局等5个外设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西乡塘区地方税局作为三级预算部门,独立编制部门预算。内设机构及税务分局(所)预算纳入主管单位预算,不独立编制预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西乡塘地方税务局实有人数90人,其中在职人员69人,离退休人员21人。
第二部分:西乡塘区地方税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西乡塘区地方税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西乡塘区地方税务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09.0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09.0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4.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8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0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40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4.72万元,项目支出404.29万元。
(一)行政运行(税收事务)789.74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行政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税收事务)54.29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税收征收管理事务等方面支出;
(三)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350万元。主要用于税务部门支付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
(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74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5.12万元,主要是各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42.05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七)住房公积金63.07万元。主要是各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04.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4.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40.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 “三公”经费预算共88.53万元,同比增加78.7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9.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7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7年预算7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8.7万元),同比增加7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8.7万元),同比增加78.7万元,增加的原因:根据公车改革方案2016年部门预算只安排非参公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安排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确定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保留车辆数量后,采取追加方式安排。故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6年预算增加。
五、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7年部门收支总预算230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09.01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714.9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8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2.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8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95万元。
六、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2304万元,同比增加441.82万元,增长24%。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25.89万元,同比增加212.38万元,增长17.51%,其中:经费拨款1425.89万元,同比增加212.38万元,增长17.51%。增长的原因主要工资标准提高增加人员支出,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交通补贴经费。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698.11万元,同比增加49.44万元,增长7.63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主要是为了弥补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业务费不足,当地政府根据当地财力情况及预算安排情况给予地税部门的业务经费补助。此项收入根据近几年取得的当地政府业务补助经费情况进行预测编制,由于受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等政策性因素影响,该项收入呈逐年减少趋势。
2017年上年结余收入180万元,同比增加180万元,全部为本单位结转到下年使用的项目资金。
七、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支出预算总体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2304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02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4.34%,同比增加222.69万元,增长27.88%。项目支出预算128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5.67%,同比增加219.13万元,增长20.61%。
(二)支出预算分类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税收事务2072.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同比403.29万元,增长24.17 %;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09.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7%,同比增加13.2万元,增长13.66%;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列入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2.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同比增加3.38万元,增长8.74%;增加的主要是各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提高,相应增加医疗保险计算基数。
(4) 住房改革支出79.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7%,同比增加21.95万元,增长37.85%,增加的原因是2015年度绩效奖金计入住房公积金计算基数。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02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4.34%,同比增加222.69万元,增长27.8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72.7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6%,同比增加54.1万元,同比增加8.8%。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提高。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40.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3.5%,同比增加142.39万元,同比增加145%。增加的原因是上年未完成公务用车改革不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交通补贴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8.3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5%,同比增加26.2万元,同比增加31.89%。增加的原因是2015年度绩效奖金计入住房公积金计算基数。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28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5.67%,同比增加219.13万元,增长20.61 %。
八、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89.74万元,主要用于各级地税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290.45万元,同比增加141.45万元,增长9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房屋建筑物修缮、信息化建设等需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金额增加。全部为集中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290.45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15.4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16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20辆,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资金:包括各级地方政府为弥补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资金不足而安排给地税部门的业务经费补助、基本户利息收入以及各项代收手续费收入等。
三、上年结余收入: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单位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税务办案(项):反映税务稽查机构办案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项):反映税务部门支付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税务宣传(项):反映税务部门用于税务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协税护税(项):反映税务部门用于协税护税报酬、有奖发票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税务部门用于“金税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反映税务部门其他税收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费。
十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费。
十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 “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